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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,包括四名執行董事、兩名非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。董事會的職能及職責包括但不限于召開股東會議、于該等會議上報告董事會工作、執行該等會議通過的決議、擬定業務及投資計劃、制定年度預算及決算與制定利潤分配及增減注冊資本的方案。
此外,董事會負責根據組織章程細則及所有適用法律法規(包括上市規則)行使其他權利、職能及職責。